1、鑄件的模具材料不合理。在鑄造白色模具材料的選擇上,一種是含碳量高,另一種是白色模具密度過高。因此,鑄件熱分解過程中碳含量高,澆注和充填過程中液相游離碳和霧狀碳含量高,使鑄鋼件的滲碳概率提高。
2、鑄件冶煉成分中碳含量控制不嚴格,尤其是各種廢鋼中碳含量以及各種廢鋼中是否有其他合金材料未知。
3、鑄件澆注系統設置中澆注和充填設計不合理。由于低碳鋼鑄件生產中鑄鋼件的碳含量較低,如果澆注方式設計不當,會增加鑄件熱分解產物向鑄件內部擴碳的可能性,導致滲碳現象的產生。
4、白模膠選用不合理。一是對膠粘劑的材料質量含量沒有要求,采用含碳量高的膠粘劑;二是所選膠粘劑的粘接能力差,導致白模組合粘接時使用大量膠粘劑;它增加了澆注過程中膠粘劑熱分解產物的含碳量,增加了鑄鋼件的滲碳幾率。
5、鑄造模具和鑄造砂箱涂料層的型砂透氣性較差。在鑄造過程中,模具受到澆注鋼液的模具熱分解時,模具的熱分解產物和模具組合膠粘劑不能從澆注腔中迅速排出,而造成滲碳、積碳不利的工作條件和條件。
6、鑄件澆注系統設置不合理。尤其是抽真空系統與鑄造砂箱或鑄造鑄造工藝建模配置不合理,導致鑄造過程中鑄造砂箱內真空度不相等、偏差過大或實際真空度不足,真空壓力表顯示的數值錯誤,符合技術參數要求,使模具的熱分解產物無法快速排出鑄造型腔,造成鑄件滲碳或積碳。
7、鑄件澆注造型系統設置不合理。
8、鑄件澆注條件設定不合理。比如澆注和充型過程的設定過長,導致澆注過程中鋼水溫度較低,特別是對于鑄件壁厚增加的位置,鋼水凝固速度較慢,導致液固停留時間較長,促使鋼水與模具熱分解產物之間的作用時間增加,增加鑄鋼件的滲碳和積碳。
消失模鑄造完全適用于鑄件的生產。采用有效的生產操作控制方法對生產操作進行控制和管理,嚴格控制鑄件的熔煉、配料計算和實際配料、選材和補縮等操作質量,較大限度地減少和消除澆注過程中滲碳、滲碳和積碳的工藝條件和條件,從而生產出完全合格的低碳鋼鑄件。中頻熔煉消失模鑄造低碳鋼鑄件時,應嚴格控制熔煉成分的含碳量,采用含碳量少、雜質少的優良再生材料進行熔煉和鑄造,完全可以生產出高質量的低碳鋼鑄件。因為國內外高質量特殊鋼的生產和冶煉大部分都是由高質量的再生材料制成的。